赵小玲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警察。 她本来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喜欢看侦探小说,喜欢舞枪弄棍,毕业时一念之下,就报考了警察学院。几年的警院学员生活中没有什么波澜。毕业分配时她最后分到了这个单位:市公安局看守所。家里和原先的许多朋友对她的这份工作很不以为然,都认为是陪人坐牢的,也不多答理她,因此她就很少回家。除了几个知心朋友,也很少交游。
起先感到枯燥无味,后来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环境了,对直接管理女犯--产生了兴趣。她想,既然已当了一些人称的女牢头禁子,那就应真正地有机会去摆弄让一些人害怕的镣铐,去直面那些同性的“恶人”。她提出要求到“基层”也就是监区去。领导当然是很乐于年轻大学生到基层去“锻炼”一番的。正好负责重刑犯监区的老大姐刚刚退体。于是她就来到了监区重犯组工作,做了一名女牢头禁子,真正的女看守,开始了真正意义的看守所的工作。
在重犯组,经常会有一些预备要判重刑直至死刑的女犯人要被送到这里。这些女人被公安送进来后,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加戴刑具,就是通常所说说的手铐和脚镣。有些死刑犯还须钉死镣,对一些情绪化特别严重的,还要实施一级监管,也就是说把犯人用刑具锁住使其无法自残或自杀,(通常对新进来的或第二天执行死刑的犯人)一般方法是把犯人单独监禁且双手反铐用绳子的一头系牢手铐另一头穿过天花板的一个铁环向下拉,犯人整个身体吊了起来,在脚尖刚刚着地的时候固定住,使犯人有劲使不上,然后用口塞堵住嘴,防止咬舌自杀,最后用短脚镣把犯人的双脚固定在地面。这样一来犯人有天大的本事也自杀不了。
因为发生过死刑犯提前自杀,当第二天提人时已是一具死尸,所以对第二天执行死刑的犯人必须实行一级监管。有些人刚入监时闹很厉害。必须加戴重刑具。一些特别神经质的女人,为了稳定她们的情绪,往往还需要把她们反铐。这些程序让她有些吃惊。工作本身要求她自己必须亲自上陈。小玲第一次“处理”的是一个叫吴雯的女子。吴雯很是年轻漂亮。她原先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因为情事杀了总经理,情节严重,预审预计最低要判无期以上。吴雯是在外地旅游期间被抓获的。当公安逮捕她时,她正和朋友在一家夜总会的包间里,警察进来时她神态自若,当时她身着一件红缎子旗袍,高跟鞋、时尚的发形,典型的白领丽人形象。警察来到她面前,对她说“小姐,你涉嫌杀人,我们正式拘捕你!”
“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她非常激动,猛地站起来,向门口冲去,两个保安,再加上三个警察一齐冲上来,把她脸朝下按倒在地,并把双手扭到背后。
“铐起来!”一个人喊道。话音刚落一副锃亮的手铐缠在吴雯的手腕上,眼看两手已被铐住,可是一拎手铐又从手腕上滑下来,原来吴雯的手腕太细了,铐不住。
“拿绳子捆,这个妞儿竟敢拒捕!捆紧点儿,别让她跑了!”
不知是谁弄来了几捆绳子,两个保安一左一右,各用一条腿抵住她的腰,用力把她的双臂往后扳,接着她感觉到一双有力的大手把她纤细的双腕抓在一起,绳子开始在她的手腕上缠绕,而且每绕几圈,就用力地勒一下,她觉得手腕象是被剥了皮一样疼痛。她还想挣扎,可是整个身体除了脚还乱蹬几下之外,完全被牢牢地按在地上。接着,绳子又开始缠绕双肘,在两个保安的配合下,她的两肘被捆得靠在了一起。警察似乎还不太放心,他们把她从地上提了起来,让她跪在地上,然后,又拿了一捆绳子,在她的乳房上方和下方各缠了几圈,接着又在腰上缠了几圈,这样一来,她的手臂就被完全固定在背后。任吴雯被捆的“啊!”的叫出了声,头不由得向后仰起,胸部挺起,本就丰满的乳房好像要将旗袍撑破一般,与此同时腰却弯了下去。
“站起来!”一个警察凶狠狠地喝道。
两个保安把她象抓小鸡一样,提了起来。这时,她才发现脚上的高跟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蹬掉了。
“队长,把这妞儿的脚也捆上点儿吧。”
“对,捆上!”
“让我来吧!”身后的一个保安主动请愿。
只见那保安Cao起两捆绳子,来到她跟前,蹲下身。他先抱拢她的两腿,然后 捋起旗袍的下摆,露出雪白的穿着丝袜的大腿,用绳子在她的膝盖上方紧紧地绕了几圈,接着,又在两腿之间穿过绕了几圈,最后把绳套勒紧。捆完膝盖,他又用另一根绳子,捆她的双脚,不过,他没有捆拢双脚,而是在两脚之间留了不到一尺的活动空间。然后放下旗袍的下摆,从外表看不出腿上的警绳,只看到脚上的绳子,吴雯叫道:“押送为什么绑我的脚?我难受死了!”
“对不起,上级交待要秘密押送,免得你的情人来劫你或杀你灭口,为了你我的安全,我们也没办法,你就忍忍吧。对了,小王把她的嘴也堵起来免得她乱喊乱叫的。”
“可是队长,你刚才没说要塞嘴呀?这里连个毛巾都没有。”
“笨蛋,她颈上不是有丝巾吗?”小王立即反应过来,解下吴雯的丝巾,勒住嘴来回绕着头部两下,在脑后系紧。 现在,吴雯已成为了地地道道的重刑犯,上身被捆得只能动动手指,而下面只能用小腿碎步行走。她真受不了。 按个手印吧”警察拿出了一张拘捕证。说着,警察在背后抓住她的手指,蘸了一点印油,在拘捕证上按下了手印。
“带走!”那个队长模样的人喝道。
“帮我把鞋穿上,行吗?”她衰求着。
警察帮她穿上高跟鞋说声:“快走!”两个便衣一左一右架着她走出了房间。她被塞进了一辆警车的后座,在刺耳的警笛声的伴随下,穿过都市。“虽然是长途押解,几位年轻女警对这位同龄人却颇多同情。一路没有受太多罪。来到警察局,他们把她带到了一间办公室,命她蹲在墙角里,也不给她松绑。此时,她的双手已经被捆得开始麻木了。她慢慢地冷静下来。抬起头对那个队长说:“警官,我一定配合你们调查,求求你,先给我松开,行吗?人家的手都快断了。”“一会儿送你到看守所时会给你松绑的,不过,你现在还是忍耐一下吧。希望你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吴雯 25岁 会计” “你承认杀人吗?” “不!我没有杀人!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不!真的不是我干的,一定是有人陷害我!”
“是谁?你说出来。”
“我也不知道。”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过,我告诉你,你不说,单凭这个,(说着拿出一把匕首)就能定你的罪!送她去看守所!”
她在几个武装警察的“护送”下,经过半小来小时的车程,来到了看守所。送进监区办公室的时候,小玲发现吴雯的情绪看上去不是很坏,进来后只是静静地站着。小玲见她后就没有什么恶感,就让她坐下,吴雯说了声谢谢。押解女警办理了交接手续,松开了她身上的绳索。
把她全身搜了个遍,然后给了她一双拖鞋,让她穿上。就走了。按规定,像吴雯这种案情,在审理终结前,是“披挂不离身”的。于是小玲马上打开柜子,拿出一副手铐和一副脚镣放在桌子上,看着吴雯。吴雯抬头看着小玲,似乎明白了什么。小玲却觉得有些不忍。再说吴雯这身行头,要戴上镣铐,会显得很不和谐。于是小玲就问她,要不要换换衣服。象吴雯这种情况在没有定罪以前是没有囚衣发的,只能穿原来的衣物或家人送衣服来,吴雯家在外地,在这个城市没有至亲的人,因此还没有人送东西进来。
小玲的意思是她自己有家居的服装可以借她一身,吴雯听出这层意思,欣然答应,但是小玲身边也只有一套自己下班穿的衣服,是一条无袖连衣花裙。吴雯见没有别人,熟练地解开旗袍的盘扣,拉开拉练,脱下旗袍。里面还有一件粉色的连衣筒裙,这是件圆领长筒裙。领口很圆也很小,领后有一条五寸长的拉锁,拉好后与她的脖颈非常和谐。右腋下有一 条七寸长的拉锁,拉好后非常掐腰,更显得乳房高耸。袖口至腕处,口很小,比手腕肥不了多少。
从腰至裙下呈筒状,下摆的周长不会超过四尺,要是迈大步可能还受限。裙长至脚面。整个裙子没有花色装饰--她是拿它当衬裙的。但是她光穿这一件,就让人想起了飘飘欲仙的嫦娥。她穿好后,像一根粉藕,她稍犹豫一下,还是拉开拉练,脱了下来,此时她混身上下只剩下白色的胸罩和内裤,接过小玲的那条无袖连衣花裙找到裙摆下口,双手伸进袖去,举起来从头顶向下套。身子滑裙子也滑,头刚钻出来,下摆就出溜到了脚面,拉好拉练,她站起身,习惯地揪一揪裙子的各个部位。
小玲一看差不多了,拿起桌上的脚镣抖了抖,铁镣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吴雯一惊,似乎明白了什么,一楞神,小玲把脚镣锁住了吴雯的双脚。这是按规定给她戴了这副专给女犯使用的刑具,监狱行话中俗称的坤镣,有十斤多重。镣子看上去还很黑亮,同吴雯脚上黑亮的皮鞋的颜色倒是很匹配。如果不是戴它走路时同地面磨擦时发出的哗琅琅的声音,没准会有人当它是一种新饰物呢!小玲看镣锁好了,又拿过那副轻巧的手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同样年轻的吴雯说,还有这个呢!这一次,吴雯表现得有点不安,但她很快就明白过来,于是温顺地把双手伸了到小玲面前。小玲虽然觉得对吴雯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加戴这些铁器,确实有一种虐待的意味,但是规矩她自己也不能改。小兰看了她一眼,狠了狠心,跨步到她身后,把她的双手扭到了背后。吴雯感觉到双手被并拢放进了一个U型的铁环里,她扭过头看个究竟,只见,小玲正将一个锣栓插进铁环开口处的小圆环里,然后用一把小锁把锣栓锁住。这样,吴雯的两手便被卡在一起,没法分开了。
从后面锁住了她的双手,就是俗称的“戴背铐”。小玲又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见锁锁好了,于是轻轻地问她:紧不紧。吴雯泯着嘴摇摇头,但没有说话。小玲看她这个样子,就对她说,“走吧,到你的监房。”给吴雯戴背铐是因为听说她被捕时拒捕。吴雯拖着沉重的镣铐,“哗啦,哗啦”向走廊尽头走去。在一扇铁门前,小玲让她停下。打开门,她被推了进去,随后,铁门“咣” 的一声关上了。她的心仿佛一下子掉进了深渊,牢狱生活从此开始了。
第二天上午小玲一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吴雯的监室。吴雯在最靠近窗口的一个铺位上。由于手脚上都戴着家伙,行动很不方便,情绪也不大好,脸色看上去有些苍白。小玲就问她昨晚睡得怎么样?但又后悔不该问,看她的样子,昨晚肯定没怎么睡。脚腕竟然有些被脚镣磨破了。她就有些不高兴地问她,谁让你走来走去的?
也没等她回答,小玲就拿出钥匙,打开了吴雯的背铐。吴雯还没伸展几下胳膊,小玲又抓过她的双手,把她从前边铐住了,通常吃饭时才这样,吴雯说了声“谢谢”小玲听见后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吴雯与她同龄也都美丽漂亮,本该享受幸福,而现在一个正在给另一个上刑具,这是怎么了?世上的事有时很无奈。吴雯的身上只穿著薄薄的衣裙,戴著镣铐锁链,双脚上拖著一副沉重的脚镣,粗重的铁链压得她的双脚几乎迈不开步,行走时只能吃力地一步一蹒跚向前挪动双脚,锁在脚腕上的粗铁圈把她的脚腕处细嫩的皮肉磨出了一道暗红色的血痕,稍一挪步就钻心地痛,小玲看到心里有些不忍,但也没办法。如果吴雯没犯事该是多么要好的朋友啊!可惜!
大约在吴雯进来快半个月的时候,小玲突然想到,还没有见到吴雯有东西送进来,至少吴雯该换换内衣了。于是她回家,拿了几件自己喜欢的衣服赶到看守所,她想看看自己的衣服穿在吴雯身上好不好看,她们身材几乎一样,同时把吴雯的旗袍拿回家在镜子前试穿,太漂亮了,与定做的一样,只有这时她才感到自己是一个女人,从吴雯的身上找回了自己,她从内心里同情吴雯,喜欢她。小玲很快地换好警服,用贝雷帽压好漂亮的头发,就到了吴雯的监室。
小玲看吴雯神情还可以,于是就笑嘻嘻地对她说带了一些东西给她。小玲打开袋子让吴雯看了看,问她喜欢不喜欢。吴雯只用铐着的双手接过来放在床上,也没有说谢谢,只是抬头看着天花板。吴雯故意有些恼怒地说,这个样子,怎么个穿法。于是用手把脚镣往上提了提,就倒在床上,好像生气的样子,面朝着墙一言不发。小玲感觉出她并没有生气,自己却略微有些生气,觉得这个女孩真有点不懂礼貌,但也没有太多想。她让吴雯转过身子来,自己从口袋里拿出手铐的钥匙,把吴雯的铐子松了松。小玲有些心疼地看着吴雯腕子上深深的铐痕说,你的手以后别乱动了。吴雯却说,难道就非戴不可?小玲没说什么。
因为吴雯这种案情,不戴铐子是不可能的,起码要戴到结案。现在司法部门财力厚实,加上建立正规化文明监狱,以前的生铁铐子全都不让用了。看守所现在全都使用各种类型的狼牙铐。但是狼牙铐有一个缺点,就是犯人不小心压迫的话,手铐会勒的很紧,所以小玲给吴雯上了一个U型铐。另一个原因是吴雯的手腕太细,狼牙铐铐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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